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增量配电网220kV甘六变电站EPC工程项目数字大屏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3-18

 竞价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增量配电网220kV甘六变电站EPC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对本项目数字大屏幕系统设备进行择优选定供应商。

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12年9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系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主阵地、首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甘泉堡经开区位于首府北部,距市中心45km,紧邻五家渠市和阜康市。园区总体规划面积360km2(其中乌鲁木齐管辖区域面积233km2.阜康市管辖区域面积99km2、五家渠市管辖区域面积约29km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93km2,先后获得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全疆首个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自治区级循环经济示范园等殊荣。

甘泉堡增量配电网位于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增量配电网总面积为89.4平方公里,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其中:南区总面积约35.3平方公里,东至米东大道,南至小黄山铁路和216 国道,西至三十八号路,北至三十四号路;北区总面积约54平方公里,东、北至十七号路,南至六号路,西至三十一号路。

本工程是甘泉堡增量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成后主要为增量配电网北区合盛硅业企业供电,满足企业生产生活用电。

本次建设220kV甘六变电站1座含10kV开闭所,集控及备用调度中心1座,开闭所按照合盛硅业用户侧需求总体确定。220kV甘六变含10kV开闭所按布置在同一围墙内建设。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增量配电网220kV甘六变电站EPC工程项目的数字大屏幕系统设备。报价人负责提供所有合同货物、技术文件和服务及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设计、制造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检验、装配、包装、保管、运输(包括合同货物自报价人制造工厂或其分包商制造工厂至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费、各种杂费、设备运输过程中所需采取的一切安全保护措施费用,含大件运输措施费)及保险(报价人自其制造工厂或其分包商制造工厂至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的全程保险费)、交货、工地开箱检验、技术文件、工厂目睹见证、出厂验收、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原屏迁移、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的试验配合费、质量保证、技术服务、培训、协调(包括与合同货物相关配套设备的全部接口)、税费、运杂费、保险费、政府规费、合理利润、风险(包括物价和汇率等的变化)等全部费用。

货物需求一览表(具体详见“第五章 设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1

LED全彩显示屏

1

工地现场车板交货

新疆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的位置(如安装场、现场仓库等)

2

LED参数显示屏

1

3

视频控制器

1

4

控制主机

1

5

配电箱

1

6

钢结构及支架

1

7

线材、辅材

1

8

数字大屏幕系统安装及其他服务

1

9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1

3  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报价人应将本次询价范围内全部货物(详见“设备报价表”)包装运至本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全部设备暂定于2025年5月10日前运输至项目现场,并于交货完成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本合同交货方式采用车板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设备交货进度进行调整,合同总价不变。

3.2  交货地点

新疆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的位置(如安装场、现场仓库等)交货,卸货由施工单位负责,如有需要报价人应提供技术指导和专用起吊工具。

上述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采购人书面通知确定,报价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报价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报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电力能源类项目数字大屏幕系统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及供货设备表)。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的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电力能源类项目数字大屏幕系统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及供货设备表)。

(3)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的原厂授权函,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4) 报价人或其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应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3级或以上等级认证证书。

(5) 报价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报价人须提供其自身(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报告。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4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5  报价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 3 月20日10:00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10:00 (北京时间,下同)期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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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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