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星甸分公司2025年增稠剂(木屑)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8
受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星甸分公司2025年增稠剂(木屑)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星甸分公司2025年增稠剂(木屑)采购;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内容: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星甸分公司此次招标为干式厌氧增稠物-木屑采购,应用于中储车间,与厨余垃圾混合后进行干式厌氧发酵,年使用预估量为547.5吨(参考送货频次为1次/周,每次10-15吨),供应商需按要求将增稠剂(木屑)运至指定地点卸货。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系统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在税务网站上查询到相关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须符合本次招标所涉及到的参数(参数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内容中的规格参数)。(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核查,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主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界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界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5、其他要求: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8日9:00时至2025年3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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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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