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航工业南京轻型航空动力建设项目中航工业南京轻型航空动力建设项目106号附属配套用房、122号门房设计招标公告

2025-03-1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中航工业南京轻型航空动力建设项目中航工业南京轻型航空动力建设项目106号附属配套用房、122号门房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NFJ2500325-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航工业南京轻型航空动力建设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宁经管委发[201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航工业南京轻型航空动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航工业南京轻型航空动力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中航工业南京轻型航空动力建设项目106号附属配套用房、122号门房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银杏湖大道1208#   2.2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消防报警系统、机房、配电房)、通风及空调(含防排烟系统)、钢结构(如有)、消防、景观、绿化、供水排水管网、室外配套、道路及综合管线、车位划线、车棚及与其他专业设计配合、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建筑节能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相关专业所有阶段的设计文件及送审工作,负责通过项目规划许可与施工图评审。   2.3 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5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该项目拟新建106号附属配套用房、122号门房、车棚、内部道路、绿化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479.45m2、建筑高度≤24(m),建筑层数地上1层。车棚总基底面积约3429.84㎡。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其他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4-1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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