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乡赧等片区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20
最高限价(万元):119.92
采购需求:实施龙江乡赧等片区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1.建设产业道路建设250米,道路均宽3.5米,村内道路800平方米,配套M7.5浆砌片石挡墙、砂砾石垫层、涵管等附属设施。2.民宿装修,农特产品展销用房1幢,乡村集市用房改造等相关附属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非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1)龙江乡赧等片区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提供声明函)。3.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拖欠农 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 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 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17 06:00至2025-03-2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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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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