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八角电厂#1、2炉风机等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8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八角电厂#1、2炉风机等检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烟台八角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八角电厂#1、2炉风机等检修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

2.4 服 务 期:60天。

2.5 招标范围:负责#1、2炉风机检修、一次风暖风器更换、空预器传热元件更换及#1、2机组脱硝CEMS入口和出口采样探头及管线更换及2机组A氧化风机、#1机组B氧化风机检修等工作。其中ANN-2968/1400C动调轴流式送风机2台;ANT-1850/1000C动调轴流式一次风机2台;AN系列静叶可调电动引风机2台;AN系列静叶可调汽动引风机2台;#1、2炉一次风暖风器更换;#1、2炉空预器上下轴承检查和#2炉空预器部分传热元件更换等项目。1、2机组脱硝CEMS入口和出口采样探头及管线更换项目:CEMS烟气分析仪为SICK-9021型,需要拆除原有12个出入口取样探头和管线,安装两台机组脱硝CEMS烟气出入口取样新探头12个,更换#1脱硝入口分析仪光源1个,取样泵组件4套,蠕动泵4个敷设取样管线和相应电缆槽盒80米,并对#1机组CEMS入口3个烟气取样探头移位。#2机组A氧化风机、#1机组B氧化风机检修,主要包括内部齿轮箱、转子组、壳体、进口调节装置进行检查、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轴流风机检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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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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