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公厕化粪池吸污车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8三、预算金额:约13.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
(2)供应商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未达到起征点的企业,须提供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具备公厕化粪池吸污车辆运营相关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车辆租赁经营许可证)及同类项目经验。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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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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