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环保专项监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环保专项监测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环保专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的新厂区,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27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厂区用地面积470.03亩,总建筑面积96009.7平方米。共13栋楼,其中:联合工房1栋,建筑面积67650.80平方米;原料周转库1栋,建筑面积6742.00平方米;工业垃圾站1栋,建筑面积637.40平方米;化学品库1栋,建筑面积637.40平方米;锅炉房1栋,建筑面积1377.60平方米;消防站1栋,建筑面积1109.5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栋,建筑面积371.0平方米;主出入口及门卫室,建筑面积65.0平方米;物流出入口门卫室,建筑面积89.50平方米;生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9982.85平方米;配送中心联合工房1栋,建筑面积6259.20平方米;配送中心生产管理及生活辅助用房1栋,建筑面积1374.30平方米;配送中心出入口及门卫室1栋,建筑面积89.50平方米;连廊及管廊架,建筑面积387.0平方米。

厂区相关环保设施:

表1  厂区环境保护设施汇总表

项目

治理内容

治理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气治理

制丝排尘废气

经10套除尘器+2套除异味装置处理后由2根20m的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制丝排潮废气

经1套除异味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卷接包废气

经13套除尘器+1套除异味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食堂油烟

油烟净化器净化,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深度处理后回用

达标排放、满足回用水质标准

噪声治理

噪声

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

厂界达标

固体废弃物

废包装材料、废物料、残烟、除尘器除尘渣等

回收综合利用

不外排

废活性炭管、废机油、废油桶

设置危废临时储存场所,采取三防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登记的方式对危险废物进行登记、交接和转移的管理。

达到环保要求

含油棉纱手套、剔除杂质、废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

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风险

埋地储罐和管道均经过防腐处理,埋地储罐周围设置防渗地坑并采用沙进行填埋;设置液位自动监测系统;储罐进行防雷接地;罐区设置安全警示牌。

不产生二次污染

绿化

厂区绿化

绿地面积61103平方米

美化、改善环境

2.3  招标范围:完成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新厂区的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为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提供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出具竣工环境验收调查报告,协助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挂网公示;申办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排污许可证。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以招标人正式通知入场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建设工程环境保护部分的验收、备案及评价等工作内容。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检测类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3.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投标人须知1.4.1条款内情况。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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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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