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8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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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要求:

1.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承诺的配送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配送工作。

2.建立车辆维修档案,为采购人车辆定期保养的提供建议,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确保车辆良好状况;并承担相关责任。

3.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不得擅自调整配件销售价格;

4.设立投诉制度,在服务过程中当配件价格超出投标价时或者市场价格时,要认真听取采购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二、服务标准

1、所有供应产品均需符合汽车制造商配套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产品制造商的出厂标准,并能提供制造厂的配套证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同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备采购产品的售后服务及质量担保条件等。

2、由于采购产品质量的原因造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重大或倾向性质量问题,有责任对相应的采购产品迅速采取退、换货或赔偿处理。并根据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3、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包装费应在产品总价中包括,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交货:实际交货时间,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为准;供货方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交货地点: 中标后,中标方应将产品送达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 交货期: 按照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执行。

4、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需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供方承担质量责任,如运输部门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供方为主出面协调处理,需方协助解决; 货物全部到达现场后,供方应按需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供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需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做出记录,供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

5.价格与支付:合同价格,应按中标方的投标价格(单价和总价)执行,若因市场价格变动,则应按中标价和市场价两者中低的执行;货物的支付条件由投标厂商提供。

6、在产品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因需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供方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需方负担。

7、索赔: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由于制造、工艺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5日内给予答复,如果供方对需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

8、要求使用正规厂家配件,要求油料和各种附属材料为正规企业生产,能够出具产品合格证。开具正规发票。

注:1.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完成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表现及服务质量,在保证财政预算,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前提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每次续约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履约地点:营口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每季度实际发生的维修服务数量及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 ★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6条、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文件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要求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至少(1)年
6 ★质量保证期内如配件发生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项目工程师提供免费换新服务。★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热线支持:7*24小时客户服务独立电话专线
7 ★售后服务网络:要求供应商提供热线、邮件、网络、上门等服务方式的咨询解答和技术支持服务,特殊情况下要求技术人员上门协助解决。
8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保修期内配件发现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全新配件。
9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根据采购人需要,安排专业工程师及培训老师进行现场操作培训及培训,培训时间及培训方式由采购人进行确定。
10 ★其他: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要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完成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表现及服务质量,在保证财政预算,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前提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每次续约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58100

最高限价(元):35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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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要求:

1、免维护电池采用高性能胶体专用隔板板和优良的胶体电解液。

2、具有寿命长容量大,耐震动性好。

3、使用过程中无需加酸补水维护。

4、电动车电瓶放电性能优异,爬坡方面有明显优势。售后更换不得使用返厂翻新电瓶。

5、耐放电,充电接受能力和快速充电能力强。

★二、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

型号 名称 执行标准 单价限价(元) 供货要求 预估数量
45A 46B24 GB/T5008.1-2-2023 480.00 以旧换新、送货、安装 25块
60A 6-QW-60 GB/T5008.1-2-2023 710.00 以旧换新、送货、安装 20块
80A 95D31L GB/T5008.1-2-2023 750.00 以旧换新、送货、安装 20块
100A 6-QW-100A GB/T5008.1-2-2023 772.00 以旧换新、送货、安装 25块
120A G120B GB/T5008.1-2-2023 950.00 以旧换新、送货、安装 40块
48v32A 6-DZF-32 GB/T32620-2016 1330.00 以旧换新、送货、安装 120组
48V45A 6-DZF-45 GB/T32620-2016 1600.00 以旧换新、送货、安装 40组
60V45A 6-DZF-45 GB/T32620-2016 1800.00 以旧换新、送货、安装 20组

注:供应商在“分项报价表”中所报单价均不得超过该表给定的限制单价,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三、安装及验收要求:

(一)安装要求:

1、采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2、蓄电池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有强烈冲击和振动,不得倒置、重压和日晒雨淋。

3、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作验收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1、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3.2、开箱检查清点,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齐全,元件无损坏情况。

3.3、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3.4、外观检查应符合规范要求。

4、蓄电池安装

4.1、蓄电池安装前,应按进行外观检查;

4.1、蓄电池放置间距应符合相关要求。

4.2、蓄电池安装应平稳,间距均匀。

4.3、连接条及抽头的接线应正确,螺栓应紧固。

★1 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交货/交付地点: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实际使用量以采购人通知交货清单为准。成交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签订合同后,供货期满6个月,结算6个月内所产生货款的50%,全年合同到期后,经验收合格,开具发票结算全部货款。
★4 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供货、安装及旧电池回收,货物应满足“GB/T5008.1-2-2023”、“GB/T32620-2016”标准的相关规定,采购单位依据合同、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对产品的数量、性能、规格、质量、供货安装时间等全方面进行验收。供应商伴随货物同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说明书、检测报告、合格证等可以证明货物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采购单位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样,送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特别是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货物是否满足要求或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进行检测,如有检测结果不满足要求的,该种电池应全部无偿更换,直至检测满足要求为止,否则不予验收。如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单品出现质量问题超出供货总量的10%,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检测费用:如发生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时应自行考虑由此带来的报价风险。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5 热线支持:提供现场支持:在甲方提出需求后12小时内完成送货及安装。
★5 质保期:机动车蓄电池24个月,电动车蓄电池15个月,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偿更换。
★6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不得使用返厂翻新蓄电池,出厂日期必须在30日(含)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001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002包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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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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