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铁塔-2025-2027年办公楼物业及员工食堂服务(YT-南岸)招标公告

2025-03-18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2025-2027年办公楼物业及员工食堂服务(YT-南岸)(项目编号:TC259D08B)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次采购含税预算为253.6187万元,其中办公楼物业含税预算金额为140.4587万元,员工食堂含税预算金额为113.16万元。(该预估规模含税总金额由需求部门按照增值税税率6%测算,实际税率以中选人填报为准)。

类别

含税单价

服务期限

合计含税金额

办公楼物业

/

6.1069万元/月

23个月

140.4587万元

员工食堂

管理费

1.08万元/月

23个月

24.84万元

伙食费

3.84万元/月(据实结算)

23个月

88.32万元

合计

253.6187万元

1.5采购项目概况:

①办公楼物业服务包括:物业的设施、设备运行和管理,办公楼清扫、保洁服务,安全保卫、协助秩序,会场布置、礼仪、接待等服务。

②员工食堂包括:

(1)员工食堂用餐方式为自助餐模式,用餐标准为早上5元/人,中午15元/人,晚餐(或食堂平台)16元/人。

(2)自助早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馒头、包子、豆浆、鸡蛋、稀饭、面条、咸菜、面包、酸奶或牛奶等。

(3)自助中餐供应。食堂提供可选择菜品为三荤二素、一汤(每周不少于三天提供炖汤)。

(4)晚餐供应。主要菜品以小炒、套饭等供应为主。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和技术规范书。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标段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综合折扣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见本公告1.5条。

2.2合同有效期:2025年4月6日-2027年2月28日。

2.3服务地点:重庆市南岸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增值税发票承诺: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3.3类似业绩:参选人具有2022年3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划分依据)签订的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业绩,其中:

①物业服务类似业绩至少1例,累计金额不低于70万;

②食堂服务类似业绩至少1例,累计金额不低于60万。

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物业和食堂服务,合同内容中需明确区分两者的具体金额,若无法清晰区分,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提供:①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份合同至少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发票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②在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包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框架合同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3.4人员配备:至少为本项目员工食堂配备厨师、杂工各1名,且所有人员均具备健康证。

提供:拟配备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及健康证扫描件。

3.5其他承诺:

(1)具体实施项目时,服务团队人员为本次应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人员。

(2)若在本项目中中选,为所配备人员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且保额不低于100万。

(3)服务期限内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4)若在本项目中中选,在中选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7控股管理关系:(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参选声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19时00分至2025年3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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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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