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视频会议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8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类型 主要配置 数量
1 视频会议智慧屏 华为 Ideahub ES2 65(65寸AG防眩光红外触控屏,含2支触控笔,含落地支架) 45
2 视频会议智慧屏 华为 Ideahub ES2 86(86寸AG防眩光红外触控屏,含2支触控笔,含落地支架) 5
3 视频会议智慧屏 华为IdeaPresence 138(138寸智真巨幕,含分体式高清会议终端,含无缝混合8路主机,含2张KS-4I-HDMISA 4K HDMI 输入卡,含2张KS-4O-HDMISA 4K HDMI 输入卡) 1
4 视频会议一体机 华为Bar310(1080p 60fps全高清主镜头,内置麦克风,支持连接2个Mic 500系列或VPM220阵列麦克风) 6
5 视频会议终端 华为Box610(支持连接Mic 500系列/VPM220阵列麦克风,支持2个级联,支持连接Camera 200系列摄像头,支持1080p 30fps+1080p 30fps、1080p 60fps+1080p 60fps、4K 30fps+4K 30fps视频会议双流能力) 12
6 视频会议摄像头 华为Camera 200(整机尺寸249mm长×139mm宽×155mm高,支持USB与HDMI接口同时输出) 12
7 拾音设备 华为MIC 500(采样率48kHz,146mm直径×27mm高) 13
备注 以上数量仅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以上货物均部署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要求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所有可能用到的连接线缆及相应的连接调试服务

2、最高投标限价:457.55万元(含增值税),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绝。

3、中标人数量:1名。

4、资金来源: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自身是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证明,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代理商之间可以同时参与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对其所提供的货物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函。

5、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同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8、投标人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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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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