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红茶精酿啤酒智能生产线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8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红茶精酿啤酒智能生产线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生产规模2500KL/年,建设内容包括粉碎车间,糖化车间,发酵车间,包装车间,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2 项目编号:ZY
2.3 项目名称:利川红茶精酿啤酒智能生产线项目
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 项目估算:800万元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合同履约期:12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2.9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需供应商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文件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信誉要求:供应商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若为2024年1月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不需提供>
3.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证书许可项目需包含: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及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证书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至少1个1200KL/年以上啤酒生产线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申请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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