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原县运用无人机航拍开展垃圾排查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8
一、 项目编号: GSD

二、 项目名称:镇原县运用无人机航拍开展垃圾排查整治项目

三、招标控制价: 300000.00 元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采购内容: 采用无人机航拍取证,计划对全县区开展连续排查取证。实现全方位、立体式航拍取证、反馈。按季度巡查,总计 200 架次。

六、合同履行期限: 以合同约定为准 。

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1.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 投标人须提供 202 4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须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 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 , 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 须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 6 投标人须提供 《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 ;

1. 7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 “ 信用中国 ” 网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方式

.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03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 5 年 03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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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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