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制作食堂粗加工车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8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制作食堂粗加工车间项目已由中共康县教育局党组康教党组函﹝ 202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公用经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普通铝合金窗56㎡,安装铝合金护板17㎡,方钢主龙骨制安0.55t。
2、(登录后查看)
3、招标范围:中共康县教育局党组康教党组函﹝2025﹞1号文《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制作食堂粗加工车间项目》批准实施的所有项目。
4、计划工期:5日历天;
5、最高限价:30540.00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7、质量目标:合格。
8、工程地点: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 康县鑫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岩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康县红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招标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请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3月19日8时30分至2025年03月21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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