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
叶城县重工业园区喀阿产业园及化工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叶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2.项目规模: 拟建设综合功能区、集约功能区、矿产品加工区、矿产品展示区和生活配套功能区等基础设施建设。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62503170068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叶城县重工业园区喀阿产业园及化工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 包括附属用房、铺装场地工程、小品工程、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内部的装饰装修等,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等。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设计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含)以上。(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3.投标其他条件:(1)①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企业相关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相关设计项目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及承担过相关施工项目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或验收备案日期为准)或承担过相关工程总承包项目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或验收备案日期为准);投标人可提供上述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3)、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4)、其他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8日到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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