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包括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灌注桩基础、铁塔基础材料二次搬运费、排降水、冬季施工费、毛石挡墙、铁塔接地等工作。工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工。实施地域:辽宁省内十四个地市招标人指定地点。保修期:施工完成后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12个月。技术标准要求及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预估采购份额完成(先到为止)。预算金额(采购份额):406.995万元(不含税),443.62455万元(含税)。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3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标段一:采购份额为213.625万元(不含税),实施地域:沈阳、抚顺、锦州、阜新、铁岭、朝阳及葫芦岛;标段二:采购份额为193.37万元(不含税),实施地域:大连、鞍山、本溪、丹东、营口、辽阳及盘锦;投标人可投1个或多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53%,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如涉及资质证书延续的,应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或出具的延续证明。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2)本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证);(3)本项目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人,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清单及身份证正反面、证书扫描件(其中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符合投标人注册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电子证书个人签名的相关规定”)及提供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参保)缴费单位名称为投标人名称(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9)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20)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2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22)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8日17时30分至2025年03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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