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3-6月芦村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3-6月芦村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3-6月芦村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70.4万元
    2.1.2 其他:供货响应时间要求:采购方发出送货通知后,供货方应立即响应,确保24小时内送货至现场。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2025年3-6月芦村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 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02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4年12月-2025年02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的除外);
    3.1.5 提供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检测报告中检测的相应产品质量指标必须包含《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乙酸钠》HG/T 5959-2021Ⅰ型乙酸钠技术要求中的指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18日 18时 至 2025年03月24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0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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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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