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北石化公司污泥焚烧制泥间环保隐患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3-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北石化公司污泥焚烧制泥间 环保隐患治理项目施工 。 2.2  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所提供《工程承包范围》内(除招标人明确由招标人完成的工作外)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对招标人采购设备的安装。投标人负责的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无损检测由招标人组织招标并签订合同,不包括在该合同中。。 2.3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任丘市。 2.4  计划投资:人民币 835.75万元。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项目中交时间2025年12月30日,合同履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0日。缺陷责任期2年。 2.6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合格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

3.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

3.2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且资质类别符合本项目要求,同时承包商系统状态正常;

3.4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 GC1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5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并通过最终验收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且以合同复印件关键页为准及项目合格的验收证明材料;

3.6人员要求:至少提供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质量管理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负责人资料。均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材料影印件。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存在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为准),以及有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

3.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9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3-18 20:00:00至2025-03-25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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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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