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柴油吸附分离装置甲基环己烷招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5-03-18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柴油吸附分离装置甲基环己烷招标项目三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甲基环己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甲基环己烷, 适用于柴油吸附分离装置,与甲苯混合形成解吸剂,用于对吸附塔中吸附剂富集芳烃组分进行解吸,形成抽出液后得到芳烃产品,以定期添加的方式加入到解吸剂罐。
2.2招标范围:甲基环己烷,数量:1680吨。
2.3技术要求:详见《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炼油厂柴油吸附分离装置甲基环己烷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5年4月至6月,按招标人通知送货(如招标人需求变更,接到送货通知后7日内到货)。
2.5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厂。
2.6最高投标限价:1848万元,不分标包。如开标前5日原料甲苯价格变化幅度超5%(隆众网华中地区长岭石化开标前5日最新价格与其2025年2月均价6606元/吨对比),依照变化幅度调整招标限价。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7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账后,次月起90日内支付货款的90%付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未发生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8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2.9标的物到货后,招标人按相关条款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分析,分析不合格退货并终止合同。
2.10其他要求:
2.10.1标志、包装及供货要求:详见《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炼油厂柴油吸附分离装置甲基环己烷技术规格书》。
2.10.2技术资料要求:供货批次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3份(纸版且须加盖质检章或公章);化学品安全标签及HSE相关提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各3份(纸版且须加盖公章)。
2.10.3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该品种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1.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3.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3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任一年份由专业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于2025-03-18 20:00:00至截止时间2025-03-2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