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加油站新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招标公告

2025-03-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加油站新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加油站新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

2.2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加油站形象标准件专业集采的通知》(油销〔2024〕233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完成加油站新形象“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 (换)电站形象标准件”协同集采,对两类物资进行定商不定价管理。按通知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销售),拟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分6个标段进行招标,对物资进行定商定价管理。招标结果适用于四川销售所属地市公司加油(气)站、充(换)电站等新建及存量改造项目。现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2.3招标范围为:四川销售加油(气)站、充(换)电站等新建及存量改造项目,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等形象改造所需全部标准件,详见附件2:《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标准件(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技术要求》

2.4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6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项目设有投标人中标标段个数限制(详见定标原则)。明细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内容

备注

标段一

辅助用品标准件

预估金额439 万元

标段二

“成都、甘孜公司”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

预估金额689万元

标段三

“岷江、攀枝花、凉山、雅安、资阳、乐山、眉山、遂宁公司”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

预估金额392万元

标段四

“南充、广元、达州、巴中、广安公司”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

预估金额365万元

标段五

“绵阳、德阳、油料公司”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

预估金额340万元

标段六

“宜宾、泸州、自贡、内江公司”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

预估金额265万元

注:招标人不给予本次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订立包含具体采购数量或采购金额合同的承诺,也不给予具体采购数量或采购金额的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不得因此追究招标人的任何责任,参与本次投标即视为同意本条款内容。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实际采购数量或采购金额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生效后若双方未能就采购事宜(采购数量或采购金额)达成一致,中标人不得以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追究四川销售违约责任。

2.5采购有效期: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6交货期:接到采购订单后20个自然日,含产品原材料采购、预制生产、运输至指定地点等全部时间。

2.7交货地点:标段一交货地点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四川销售所属加油(气)站。注:加油(气)站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高寒高海拔、盐雾等环境较为恶劣、地理位置偏远的区域。标段二至标段六交货地点,为各标段公司所属充(换)电站。注:充(换)电站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高寒高海拔、盐雾等环境较为恶劣、地理位置偏远的区域。招标人不承诺采购形式(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交货情景。

2.8质量和技术要求:符合招标人需求,免费质保期至少5年。按技术要求执行或优于技术要求执行,详见附件2《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标准件(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技术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招标或采购执行过程中,国家或行业出具新的标准,投标产品应自动更新适应最新标准,即如在招标过程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招标人有权按最新要求澄清,对招标标准更新完善;如招标结果已形成或销售公司所属企业已签订合同开始执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主动更新设备技术质量标准,以符合当期国家或行业要求)。

2.9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控制单价的投标将被否决(该费用包含单个物资的所有费用),单价为含税价。价格:项目设有最高限价,附件1《报价表》每行报价,最高限价为各行所列单价。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价格为包干价。单价包含了各单项制作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 费、税金(按物资计税)、一定范围内的风险以及专业技术咨询、运输(不含卸货费);增值税以实时税率为准,应注明税率;招标及结果应用期间,如增值税率进行调整,标的物含税价应根据实时税率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实时含税价=投标价格的不含税单价×(1+订单执行时的实时税率)。

价格调整:若市场价格持续波动,波动值超±10%且持续3个月后,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对价格进行磋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4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新形象标准件对应标段的中标入围供应商。

*3.6投标人须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以上为“*”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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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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