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2024年华电青岛环保蜂窝脱硝催化剂生产脱硝催化剂及其他物资运输服务框架-2次招标公告

2025-03-19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2024年华电青岛环保蜂窝脱硝催化剂生产脱硝催化剂及其他物资运输服务框架2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思源路11号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发货地青岛,目的地全国各地(以项目订单为准)

2.2 项目规模:年产10000m脱硝催化剂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年度采购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物流运输-脱硝催化剂及其他物资运输服务框架招标采购(CHDTDZ008/18-QT-1502):脱硝催化剂及其他物资运输服务框架招标采购,脱硝催化剂及其他物资运输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流运输-脱硝催化剂及其他物资运输服务框架招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及分包。

3.投标人出具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不少于2项的货物运输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等内容)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19 09:042025-03-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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