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赣州市章贡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赣州市生活垃圾转运中心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网)招标公告

2025-03-18
4.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

5.项目规模:更新改造章贡区生活垃圾转运中心收集车称重计量系统2套、转运车称重计量系统1套、其他垃圾压缩系统4套、其他垃圾集装箱25只、转运车13辆、厨余垃圾中转系统1项、除尘除臭系统1项等,本项目投资额约4788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6. 供货期要求: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270日历天内交货且完成安装调试。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包含章贡区生活垃圾转运中心收集车称重计量系统2套、转运车称重计量系统1套、其他垃圾压缩系统4套、其他垃圾集装箱25只、转运车13辆、厨余垃圾中转系统1项、除尘除臭系统1项等,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对应的相关专业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注:拟派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凡实行网上办理社保业务的地区,提供网上下载彩色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视同为原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36个月内(指开标前36个月内,含开标当月,以通报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发生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6.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7.投标人有下列之一情形的将被拒绝:

(1)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投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要求退出中标的。

(2)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

(3)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4)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进行文件领取,申请时间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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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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