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公司压裂设备租赁框架项目项目公告
2025-03-19井下作业公司压裂设备租赁框架项目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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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井下作业公司压裂设备租赁框架项目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0813.13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井下作业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井下作业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井下作业公司压裂设备租赁,项目性质经营性租赁
2.2 标的物:压裂机组。
标的物明细表
序号 | 标的物 | 租赁物数量最少持有台数 | 单位 (不含税) | 最高限价不含税 | 概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
1 | 2500型柴油机动力压裂泵车 | 35台 | 元/台*段 | 7700 | 10813.13 |
2 | 20方柴油机动力混砂车 | 2台 | 元/台*段 | 7150 | |
3 | 柴驱常规仪表车 | 2台 | 元/台*段 | 2500 | |
4 | 6000型电驱压裂泵橇 | 10台 | 元/台*段 | 11800 | |
5 | 5000型电驱压裂泵橇 | 4台 | 元/台*段 | 10150 | |
6 | 32方电驱混砂橇 | 3台 | 元/台*段 | 5700 | |
7 | 电动仪表橇 | 1台 | 元/台*段 | 3790 | |
8 | 180m?电动砂漏 | 2台 | 元/台*段 | 2350 |
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用户单位指定国内地点。
三、资格要求
井下作业公司压裂设备租赁框架项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3.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提供的否决(本年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此项)。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关键内容要求带审计事务所审计专用章或公章(骑缝章不认可),盖章不清晰视为无效,仅盖投标人自己的公章无效。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至少1项压裂设备租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对应发票等证明)。
7.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满足招标要求及技术要求的租赁物,并提供不少于《标的物明细表》中规定数量的设备明细,同时提供在该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期内有效的设备使用权证明,证明资料可为:设备产权证明、设备所有权证明或有效的设备租赁权证明等使用权证明资料。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00:00至2025年03月24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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