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潍坊市人民医院护理专科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18万元(设备1:活动式康复呼吸训练器,1台,14万
设备2:空气波压力治疗仪24腔Ⅲ型,1台,22万
设备3:光子治疗仪,1台,4.5万
设备4:多功能眼鼻仪1台,艾灸仪2台,点穴拨筋仪1台,共0.88万元
设备5:可升降式检查床,4台,共0.8万元
设备6: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23万元)。
最高限价:60.02万元(设备1:活动式康复呼吸训练器,1台,9.8万
设备2:空气波压力治疗仪24腔Ⅲ型,1台,21.2万
设备3:光子治疗仪,1台,4.4万
设备4:多功能眼鼻仪1台,艾灸仪2台,点穴拨筋仪1台,共0.86万元
设备5:可升降式检查床,4台,共0.76万元
设备6: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23万元)。
采购需求:活动式康复呼吸训练器,1台;空气波压力治疗仪24腔Ⅲ型,1台;光子治疗仪,1台;多功能眼鼻仪1台,艾灸仪2台,点穴拨筋仪1台;可升降式检查床,4台;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资质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证、注册证等齐全有效证件,其代理商除上述条件外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经营
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
投标产品明确为非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行业规范资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齐全有效证件。
国家/行业规范对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属性界定不明确、前后矛盾或相互间不一致的,一概从宽接受,特殊情况由现场评委会商议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至2025年4月9日9:00,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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