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新建安新县渥城初级中学项目碎石竞争性谈判采购三次谈判公告

2025-03-19
1.谈判谈判条件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作为谈判人对渥城初级中学项目碎石组织公开谈判采购。

2.谈判谈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谈判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2]160号);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项目概况和谈判谈判内容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谈判文件售价(元)

1

BJ-1

碎石

110000

渥城中学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竞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无需每年)同类竞标物资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4.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标。

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须具备竞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

货款分期支付。每月25日为对账日,对账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该批次所供合格货款的全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甲方支付该批次验收合格总货款的80%,基础工程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基础工程验收报告的签字日期为准),并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 30 日后支付至总货款的 97 %,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 6个月内无息支付。

0元

33..盐津南盐津南站项目站项目概概况况:
项目建设地点:安新县。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972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2290.5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009.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28 1.29平方米(含人防工程3669.18平方米)。主要包括4栋单体建筑,分别为一栋教学楼、一栋综合楼、一栋宿舍楼、一个地下车库。

教学楼: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3.9m,地上建筑面积25393.72㎡。

综合楼: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3层(局部2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9.80m,地上建筑面积2810.88㎡。

宿舍楼: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6层,建筑高度23.9m,地上建筑面积4570.95㎡。

地下车库: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1层,主体埋深6.5m,地下建筑面积14281.29㎡,地上建筑面积113.77㎡。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谈判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谈判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谈判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谈判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19 日9:00至2025年03月23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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