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公司东区储罐和厂外卸油台异味治理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9本招标项目辽河石化公司东区储罐和厂外卸油台异味治理施工项目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库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厂区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辽河石化公司东区储罐和厂外卸油台异味治理施工项目项目,对部分储罐更换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配备新型浮盘与配件,选用“全接液浮盘+二次密封”结构,新增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采用吸收+吸附+加热炉燃烧工艺,并对厂外原油卸油台卸车过程中产生的VOCs收集进入船燃装车架台处理。治理后确保静止状态下储罐所有附件(除呼吸阀外)VOCs检测值不得超过2000μmol/mol,油气回收设施有机废气排放口的排放指标为非甲烷总烃≤120mg/m³,苯≤5mg/m³,甲苯≤15mg/m³,二甲苯≤20mg/m³。主要工程量详见东区储罐和厂外卸油台异味治理项目=基础设计文件。
2.3计划工期:2026年12月30日前中交。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辽河石化公司东区储罐和厂外卸油台异味治理施工项目项目,对部分储罐更换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配备新型浮盘与配件,选用“全接液浮盘+二次密封”结构,新增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采用吸收+吸附+加热炉燃烧工艺,并对厂外原油卸油台卸车过程中产生的VOCs收集进入船燃装车架台处理。治理后确保静止状态下储罐所有附件(除呼吸阀外)VOCs检测值不得超过2000μmol/mol,油气回收设施有机废气排放口的排放指标为非甲烷总烃≤120mg/m³,苯≤5mg/m³,甲苯≤15mg/m³,二甲苯≤20mg/m³。主要工程量详见东区储罐和厂外卸油台异味治理项目=基础设计文件。
2.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95%。
2.7项目估算金额:1200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需提供上述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装置施工专业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装置施工专业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7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11.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
3.11.3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9日13时至2025年3月24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4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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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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