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外场试验数据处理分析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外场试验数据处理分析项目招标人为北京机电工程总体设计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场试验数据处理分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外场试验数据处理分析,包括试验数据预处理与标注软件、试验数据分析与评估软件、试验数据反演与回放软件。

2.2招标编号:ZC

2.3交货日期:2025年9月15日。

2.4交货地点:北京市指定地点。

2.5数    量: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应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4 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

3.5.1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5.2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查询并截图。

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记录页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提交本单位或分支机构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本人页(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3.6.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3对于单一设备/货物采购项目不允许整机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3.6.4投标人必须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6.5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3.6.5.1提供虚假的资料。

3.6.5.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7 禁止投标的情形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9日9:00至2025年3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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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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