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能源-2025-2026年保电设备租赁及配套服务(NY)-标包7(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5-03-19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重庆能源-2025-2026年保电设备租赁及配套服务(NY)-标包7(第二次)

1.2采购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

标包7预估含税总金额【158】万元。(按13%增值税率预估,实际以中选人填报税率为准)。预估不含税总金额【139.82】万元,具体如下:

本次采购所涉及不同型号的柴油发电机设备、UPS套组设备以及配套服务,每次服务前,甲方提前向乙方下订单,乙方按约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设备并提供设备进出场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7标包划分:

□不划分

■本项目集中采购划分标包及份额,具体划分原则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份额划分

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万元)

预估含税总金额(万元)

1

南岸分公司

份额1:60%

443.89

501.6

份额2:40%

295.93

334.4

   

2

万州分公司

份额1:60%

300

339

份额2:40%

200

226

   

3

涪陵分公司

份额1:60%

263.89

298.2

份额2:40%

175.93

198.8

   

4

奉节分公司

份额1:60%

185.84

210

份额2:40%

123.89

140

   

5

合川分公司

份额1:60%

179.47

202.8

份额2:40%

119.65

135.2

   

6

两江分公司

份额1:60%

120

135.6

份额2:40%

80

90.4

   

7

黔江分公司

份额1:60%

83.89

94.8

份额2:40%

55.93

63.2

   

合计

——

2628.31

2970

 

说明:①各标包中选人数量均为2个,对应中选份额见上表。

②参选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包应答,但最多可中选标包数量为2。

1.8本次仅针对标包7-黔江分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标包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见比选公告“1.7”条。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租赁期限:以具体订单为准。

2.3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生效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具体经济事项可追溯到中选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2.4服务能力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及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2)若为法人下属分支机构参与应答,还须提供上述相关授权及承诺函。

3.2业绩要求:参选人具备2022年03月01日(含)至首次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保电相关服务或保电设备租赁或保电设备销售等)业绩,且业绩累计总金额不低于80万元。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例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发票开具的日期须在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之日前。

(2)在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或结算单或订单扫描件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按照其它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3其他承诺 :参选人须承诺以下内容:

(1)参选人须承诺本项目涉及电工作业实施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类别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

(2)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本项目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5参选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7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选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并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管理范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17时00分至2025年3月2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潜在参选人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文件款的支付,并通过点击“线下支付”,否则无法领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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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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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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