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利川市利川市中药材产业园(EPC)项目(元堡一期)招标公告

2025-03-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中药材产业园(EPC)项目(元堡一期)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2]1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利川大黄产业提升示范园。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利川市中药材产业园(EPC)项目(元堡一期),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20000000.00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或查网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PPP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中任意一项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材料】。(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④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员、质检员均具有市政专业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⑤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须提供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财务报告或者提供相应承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施工、设计单位各不超过1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0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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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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