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气化炉内件更换询价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91.2 结算付款方式:£转账R汇款£承兑汇票R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1.3 付款时限及比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出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争议的,招标方在质保期届满后无息支付质保金。
1.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1.5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1.6 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气化炉内件更换项目业绩至少3 项,业绩可以是已经完结的合同以及正在履约中的合同。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结算单等(履约中的合同可以提供月度或季度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可证明工程完结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营业年限在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2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 年内(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4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3 月19 日8:00 起至2025 年3 月25日18:00 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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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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