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工程隧道防护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9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3-27 09: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陕西段XSZQ-7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及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隧道防护门(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陕西段)站前工程XSZQ-7标段,里程范围:DK156+752~DIK175+650,全长18.873公里;路基0.118公里,桥梁2.304公里(主要包括:漫川关福银高速立交特大桥(1423m)、漫川关车站大桥(534.3m)、韩城沟大桥(347m)),隧道16.492公里(主要包括:天竺山二号隧道出口工区(1628m)、天竺山三号隧道(7808m)、云岭隧道陕西段(7056.98m)),斜井2处(天竺山三号隧道1号斜井L-1061m、云岭一号隧道2号斜井L-786m),横洞一处(云岭一号隧道1号横洞L-1723m),铺道床37.06铺轨公里,房屋56.19平方米,车站1座。
本标段计划工期5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20日。本项目造价2479218098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标的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标的供应经验的☑制造商、制造商、□□代理商、代理商、□□经销商(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
4.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提供【1】份【2023-2024】年度内的((☑经审计)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对小微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不做强制要求)。
4.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与招标物资需求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份通过CMA、CNAS或ilac -MR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2025】年度内产品检测报告(带有CMA、CNAS或ilac -MRA标识)。
4.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份【2022-2025】年度内2条及以上(设计时速为350km/h)铁路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对应业绩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两份供货业绩合计不低于300万元。
4.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当前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1.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
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2)对制造商授权书的要求:☑无要求;无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类别以评标工具中供应商信息显示为准,评标工具中信息有误的,参照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不接受代理商)。
(3)最大中标能力的约定:☑无要求;□无要求;□同一投标人在同一物资中最多可中标/个包件,即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划分的不同包件同时拟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招标人成本最小原则”,其余包件往后顺延推荐。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本招标文件中的“□”,未勾选的,即为未要求。
4.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址、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投标联系人、投标联系电话、企业年报预留的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同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相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控股比例按公司法达50%以上)、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等情形的,否决其投标。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在近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 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5.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20日9时30分至2025年3月27日9时30分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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