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业银行关于2025-2027年两年度品牌创意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3-19
一、 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满足我行品牌创意工作 需要,品牌创意服务供应商 需为我行完成或提供品牌管理与规划、传播策略与执行、创意设计、媒介策略、 VI管理、官方品牌形象、公益品牌推广、官方自媒体矩阵建设等方面服务 。主要采购需求如下:日常品牌创意常规需求; “兴福龙”专项运营需求;总行战略级 传播 项目需求。

1.2 人员资质要求

1.2.1供应商必须为招标人配备服务团队(提供职务说明和资历介绍),基本配置应至少包括:

( 1) 项目总负责人 1 名(公司或事业部负责人,所占工作时间不低于 5 0%) ;

( 2) 策略人员 2 名(包括策略总监 1名,所占工作时间 5 0%以上;专职策略人员 1名 ) ;

( 3)平面 创意设计人员 4 名(包括创意总监 1名,所占工作时间 5 0%以上; 专职平面 设计人员 2 名 ; 插画师 1名, 所占工作时间 5 0%以上);

( 4)自媒体运营人员4名( 包括 自媒体运营 总监 1名,所占工作时间 5 0%以上 ; 专职自媒体运营人员 1名;短视频创设人员1名, 所占工作时间 5 0%以上 ; 3D建模等新媒体技术支持1名, 所占工作时间 5 0%以上 );

( 5) 文案 人员 2 名 ( 包括专职创意文案 1名,专职 自媒体运营策划 1 名 );

( 6) 客服人员 2 名(包括客户总监 1名,所占工作时间 5 0%以上 ; 专职客户经理 1 名) ;

供应商具有多地服务能力,服务期间,需在福州或上海(具体由招标人指定城市)派驻现场办公人员(设计师或客户经理均可)。

1.2.2 对供应商能力的重点要求:

( 1 ) 在品牌管理、策略规划、整合传播、创意执行、活动策划、数字营销、媒介运作及新媒体运用等各方面具备全面的专业水准 , 品牌战略眼光突出 、服务意识强、 服务 品质优,富有沟通、合作精神,能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为招标人提供 品牌创意 服务。

( 2 ) 具有为集团企业或知名品牌提供品牌创意服务的经验和成功案例,对银行业有较深认识,有服务金融行业的成功经验,能够较好地理解金融品牌。

( 3 ) 对中国市场有着深入的认识,对中国媒介环境和消费者具有较强的洞察能力,熟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展趋势,善于利用大数据进行整合传播策划。

( 4 ) 熟练掌握和运用广告营销领域、自媒体运营的新理念、新思维和新技术,富有创新精神,致力于追求卓越。

( 5)可有效协助企业品牌的标准化管理,从线上、线下两个维度建立完备的管理机制与设计规范 。

1.3 服务要求

1.3.1 供应商应具有国际视野和大中华区的服务背景,能熟练使用中文语法,具有扎实的文案功底,且能够提供专业的英语、粤语文案服务。

1.3.2 在合作期间招标人如有需要,供应商应保证其相应的服务人员能在2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工作地点。

1.3.3 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主动推进合作协议约定的各项服务项目,并强化计划管理,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保证工作及时完成和工作质量。

1.3.4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在合作期内完成所有项目成果的交付并通过招标人的验收。除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合同约定项目未能在合作期内完成的之外,供应商均不得以服务期终止为由拒绝提供服务;招标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延期服务直至项目完成并通过招标人验收,或相应扣减服务费。

1.3.5 供应商应严谨履行合作协议范围内的工作项目,避免由于供应商的工作失误造成招标人损失。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供应商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还应自行承担因采取补救而发生的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向招标人支付损害赔偿。

1.3.6 媒体投放代理方面,招标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与招标人邀请的其他公司一起进行媒介代理招标,并按性价比最优原则确定实际投放代理人。

1.3.7 供应商应协助招标人定期组织召开媒介代理公司协调会,宣贯品牌传播策略与核心理念,推动年度传播策略实施。

1.3.8 具体服务要求以招标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要求,均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1.3.9招标人若确定为中标人应支付服务期间物料创设过程中所需的第三方版权(含图片、字体、肖像、音视频等)购买费用,以及宣传物料、吉祥物周边等的打样费用,支付上限为中标人基础月费的5%。若中标人拒绝支付,招标人有权在当月基础月费中予以直接抵扣。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4 .1 企业成立一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 4 .2 具备 2022年1月1日(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 总部级合作开展与本项目服务相似的成功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 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 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 4 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 和 财务情况 。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 6 未被 “ 信用 中国 ”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 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 202 5 年 3 月 26 日 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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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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