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12局西渝高铁、19局中煤广元市元宝山铁路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9
1.招标条件

1.1在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渝高铁康渝段站前一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渝高铁康渝段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无缝钢管进行二次招标。

1.2新建中煤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项目标段I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广元元宝山铁路专用线项目部,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型材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渝高铁康渝段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项目,位于重庆市城口区(县)。合同金额38.89亿元,合同工期72个月,开工日期:2022年11月,竣工日期:2028年11月。主要工程:隧道6座/22506m;桥梁6座/2508m;路基290m。(1)东大巴山隧道(总长度6421m)本标段出口正洞及平导长度5590m,存在重力不良地质(岩堆、顺层、危岩落石)、有害气体、采空区、岩溶、岩爆、软岩变形及放射性等不良地质,要求大机配套,工期49.12月,按Ⅰ级风险管理;(2)北屏隧道,长度7580m,存在岩堆、岩爆、瓦斯、顺层偏压、底鼓等不良地质,工期41.68月;(3)城口隧道,长度4313m,存在危岩落石、瓦斯、滑坡、岩爆等不良地质,工期41.02月;(4)城口任河特大桥(索加劲桥屏一体连续刚构),长度1185m,四塔斜斜拉,复杂四线特大桥,跨高速公路连接线、南北岸滨河路、任河、燃气管道、国防光缆、S301省道,最高桥墩123m,重点桥跨(80+164+156+156+84)m刚构;(5)缪家梁特大桥,长度939m,复杂双线特大桥,跨沱溪河,公路,最高桥墩106m,重点桥跨(72+136+72)m连续刚构;(6)城口站,站内分布滑坡、岩堆、膨胀土等不良地质与特殊岩土;工程多位于深厚土层内。DK98+825右侧岩堆前缘分布三条自然冲沟,流量合计为59.1m³/s,冲沟通过框架桥横穿线路。进站端隧道出口段路基两侧及DK98+850~DK98+930右侧为路堑高边坡,边坡最大高度37.4m。线下式站房左侧及大里程端端部为斜坡软土高填方,填高约16m。

2.1.2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广元元宝山铁路专用线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县)。合同金额2.85亿元,合同工期16月,开工日期:2025年1月,竣工日期:2026年5月。主要工程:本工程为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项目标段I,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境内,主要施工内容为:⑴、DK1+191.756(不含8#墩)至DK9+573(含电厂站)里程范围内铺轨、通信、信号、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建筑等工程。

⑵、DK5+930.45至DK9+573(含电厂站)里程范围内站场、线路、路基、桥涵、隧道、房屋建筑、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汽车运输便道、临时给水设施、临时供电、临时场站、隧道污水处理站、清表及零星建渣清理等)、声屏障、改路改沟、机车、车辆等工程。工程主要包含正线全长8.381km,无大中桥梁,隧道1.85km/1座(元宝山2号隧道),车站1座,为电厂站。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型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1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2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2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2024年2月-至今)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 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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