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建筑用石料矿详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9预算金额(元): 460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60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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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建筑用石料矿详查项目 |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建筑用石料矿详查项目 | 采矿业服务 | 1 | 对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面积约1.0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建筑用石料矿区进行调查,编制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建筑用石料矿详查报告 | 4608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4608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项,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放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需保证上传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没有或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3-19 14:01:57 至 2025-03-26 23:55:5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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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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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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