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68万元

最高限价:168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简要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期14个月

168万元

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新鲜肉类、禽蛋、副食品、各类辅料、干货、调味品、豆制品、水产品(含鲜活海产品、冰鲜水产品、淡水产品、贝类品)、冷冻制品类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须知前附表。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均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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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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