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储运分公司三座油库危废间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二次
2025-03-19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储运分公司三座油库危废间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二次)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储运分公司三座油库危废间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属地:石嘴山、中卫、固原。 3.。 4.项目分类:三类。 5.采购人: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 6.选商部门:非油品经营分公司。 7.合同类型:单次合同。 8.最高限价:24.00万元。 9.成交服务商数量:1家。 10.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
项目单位: | 非油品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标的物(主要设备集成)的制造商。 3、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具有任意一项标的物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与标的物物资名称一致或名称不一致但实质原理功能作用一致的产品,规格型号可以不同)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 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谈判资格。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凡具备投标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1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进行报名。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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