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清能煤化工公司气化车间工艺烧嘴、预热烧嘴维修、激冷环组件维修(框架协议2年)招标公告

2025-03-19

1. 招标条件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华亭煤业清能煤化工公司气化车间工艺烧嘴、预热烧嘴维修、激冷环组件维修(框架协议2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华煤清能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2 规    模: 60万吨/年煤制甲醇及20万吨/年聚丙烯。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华亭煤业清能煤化工公司气化车间工艺烧嘴、预热烧嘴维修、激冷环组件维修(框架协议2年)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项目服务期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提前十日历天通知投标人。其中单台工艺烧嘴维修服务期20日历天;单台工艺烧嘴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外氧短管时维修服务期30日历天;单台夹套工艺烧嘴改造60日历天;单台预热烧嘴维修服务期15日历天;单台激冷环维修服务期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气化车间工艺烧嘴、预热烧嘴为气化炉运行的主要设备,工艺烧嘴按照气化炉运行周期进行维修,预热烧嘴枪头长期使用后损坏严重,激冷环等部件达到使用周期,需进行维修处理。由于公司内不具备检修条件,计划对26台工艺烧嘴、4台夹套工艺烧嘴改造,3台预热烧嘴、6台激冷环及附件进行外委维修。工艺烧嘴维修26台,4台夹套工艺烧嘴改造,预热烧嘴维修3台,激冷环维修6台,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水煤浆气化炉烧嘴或水煤浆气化炉喷嘴维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影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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