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度高新区道路零星绿化、重点路线路口绿化提升及后排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3-1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高新区范围内零星地块绿化、街旁节点绿化、新建小区围墙外绿化、市政工程道口移苗、管线维修改造移苗、河道整治项目两侧绿化、游园绿道标识喷涂、标识标牌的安装、公园绿地管理房的维修、场地清杂平整及招标人临时交办的紧急任务等;新世纪大道与文贤路路口(西北)、金山路与文贤路路口(西北)、双福路与文萃路路口(西南、西北)、金桥路与金鼎路路口(东北、西北)、文贤路和希望路路口(西南、西北)、希望路与文景路路口(西南)、金渡路与金桥路路口(四个)、金渡路与杏园路路口(四个)、金渡路与朝霞西路路口(东南、东北)、金渡路与碧华路路口(四个)、朝霞西路与金正路路口(东南、东北、西南)、朝霞西路与金江路路口(西南、西北)、朝霞西路后排绿地(G345-石江公路)、人民东路南侧后排绿地(金山路-希望路)、希望路后排绿地(油榨路以北)、钟秀东路后排绿地(河东、跨新江海河桥下)等重点路线路口绿化提升及后排环境整治。

2.3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具体包含但不限于:高新区范围内零星地块绿化、街旁节点绿化、新建小区围墙外绿化、市政工程道口移苗、管线维修改造移苗、河道整治项目两侧绿化、游园绿道标识喷涂、标识标牌的安装、公园绿地管理房的维修、场地清杂平整及招标人临时交办的紧急任务等;新世纪大道与文贤路路口(西北)、金山路与文贤路路口(西北)、双福路与文萃路路口(西南、西北)、金桥路与金鼎路路口(东北、西北)、文贤路和希望路路口(西南、西北)、希望路与文景路路口(西南)、金渡路与金桥路路口(四个)、金渡路与杏园路路口(四个)、金渡路与朝霞西路路口(东南、东北)、金渡路与碧华路路口(四个)、朝霞西路与金正路路口(东南、东北、西南)、朝霞西路与金江路路口(西南、西北)、朝霞西路后排绿地(G345-石江公路)、人民东路南侧后排绿地(金山路-希望路)、希望路后排绿地(油榨路以北)、钟秀东路后排绿地(河东、跨新江海河桥下)等重点路线路口绿化提升及后排环境整治等施工全过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②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③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目标。

2.4 监理服务期:以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注:CA 系统中工期统一按360日历天填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人民币25万元。

2.6 质量等级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注:CA 系统监理质量统一按合格填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 3 月 31 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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