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高新区道路绿化二期——零星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9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高新区道路绿化二期——零星绿化工程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审[2025]3号批准建设,建设使用单位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高新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具体实施地点以业主派工单为准。
2.1.2建设规模:高新区范围内零星地块绿化、街旁节点绿化、新建小区围墙外绿化、市政工程道口移苗、管线维修改造移苗、河道整治项目两侧绿化、游园绿道标识喷涂、标识标牌的安装、公园绿地管理房的维修、场地清杂平整及招标人临时交办的紧急任务等。
2.1.3招标控制费率:计价基数×实际工程量×80%。
2.1.4工期要求:274日历天,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一般单块地段一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5养护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2.1.6招标范围:高新区范围内零星地块绿化、街旁节点绿化、新建小区围墙外绿化、市政工程道口移苗、管线维修改造移苗、河道整治项目两侧绿化、游园绿道标识喷涂、标识标牌的安装、公园绿地管理房的维修、场地清杂平整及招标人临时交办的紧急任务等,具体工程以派工单为准。
2.1.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1)园林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
(2)乡镇级职称除外,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31日9时30 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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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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