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兴隆苑南侧地块JZ渣土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隆苑南侧地块JZ渣土清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垃圾处理服务 | 渣土清运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运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隆苑南侧地块JZ渣土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隆苑南侧地块JZ渣土清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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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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