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生产物资类班车)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025至2028年度生产检修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025至2028年度生产检修车辆租赁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滕州市荆庄街19号

2.2 项目规模:火电一期2×150MW机组、火电二期2×35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日起3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生产运营-2025至2028年度生产检修车辆租赁项目(CHDTDZ172/17-QT-05901):根据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要求,提供各种类型的叉车、汽车吊等,满足日常生产维护、检修、设备抢修等工作需求,能够保证24小时随时到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2025至2028年度生产检修车辆租赁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业绩要求:

合同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工程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所提供的单个合同中涉及(各招标人与前述资格条件中明确的服务内容保持一致)的合同金额达到20万元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19 17:002025-03-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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