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梅园宿舍综合体项目试桩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19
一、招标条件

本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梅园宿舍综合体项目已由教育部以教发函[2024]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梅园宿舍综合体项目试桩工程,本次试桩计12根,为6根直径600mm、壁厚110mm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和6根直径500mm、壁厚100mm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2.2项目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内。

2.3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85480.41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4工期: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试桩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5投标人在 2022 年度-2024 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6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承诺如下内容: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③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 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现场项目经理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31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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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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