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黔南交运集团2025年营运车辆(采购)项目(A包:纯电动客车(客运版)和纯电动城市客车(公交版))、(B包:纯电动出租车(含网约车))招标公告

2025-03-19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黔南交运集团2025年营运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848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41000.00元

采购需求:A包:纯电动客车(客运版)和纯电动城市客车(公交版)采购、B包:纯电动出租车(含网约车)采购。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交运集团2025年营运车辆(采购)项目(A包:纯电动客车(客运版)和纯电动城市客车(公交版))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3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纯电动客车(客运版)和纯电动城市客车(公交版)采购,‌具体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黔南交运集团2025年营运车辆(采购)项目(B包:纯电动出租车(含网约车))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纯电动出租车(含网约车)采购,具体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7)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26日23时59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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