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辉县市豫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9
一、招标条件

辉县市豫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招标人为辉县市豫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辉县市豫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

2.2 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

2.3服务期限:不超过5年(以实际需求为准);

2.4 项目分包:本项目共一个包;

2.5招标内容:招标人公开招标1家证券公司(或联合体)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负责前期沟通协调各中介机构、设计发行方案、向交易所申报及反馈沟通、获取监管机构批文、完成债券发行承销及存续期受托管理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3近三年无债券承销业务的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具有为招标人在融资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进行债券交易的能力(含符合要求的母公司及体系内具备对应相应资格的子公司);在发行全过程中,核心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投标人可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3.5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承销商至少成功发行过一笔公司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最多仅允许三家证券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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