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目视化标识系统供应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91.1项目编号:JSTC
1.2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目视化标识系统供应与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年
1.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供应商应根据最高限价统一填报优惠率。
1.5采购需求:目视化标识系统供应与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年合同期满后,经医院考核合格,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次年合同。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自2024年9月(含)以来)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 6 个月(自2024年9月(含)以来)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特定资格条件:无。
2.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2.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2.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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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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