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92.1项目名称:内乡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运维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D411325……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项目地点:内乡县域内;
2.5招标范围:本次运维项目内容包括:内乡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项目已建设完成110kV变电站2座,110kV输电线路16.59千米,10kV开闭所4座,10kV输电线路42千米;光伏电站15.38兆瓦;储能电站23.6兆瓦/47.2兆瓦时;充电站3座(24台直流快充充电桩,96个充电车位),项目已为25家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2.6服务期:1年;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运维团队负责人需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或电力、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3.6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7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0日08:00至2025年03月26日18: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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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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