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桃仙机场导航设备设施更新工程电磁环境测试和场地复核测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9项目名称:沈阳桃仙机场导航设备设施更新工程电磁环境测试和场地复核测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5万元
分项限价:电磁环境测试人民币40万元,场地复核人民币35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磋商为沈阳桃仙机场导航设备设施更新工程提供电磁环境测试、场地复核测量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规范。
服务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电磁环境测试、场地复核及地下管线测量等测试工作,测试工作结束后15天内完成上述报告编制并提交采购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电磁环境测量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 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多于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2、3.1、3.2项的要求,承担电磁环境测试工作的供应商应符合3.3项要求,承担场地复核工作的供应商应符合3.4项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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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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