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2025年线路铁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3-20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2025年线路铁件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2025年线路铁件采购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线路工程采购线路铁件配件。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估算不含税金额为200000.00元人民币。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期

1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2025年线路铁件采购项目

线路铁件-楔形八字光缆夹具

详见技术规范

9500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0天内到货(以最终成交承诺为准)。

2

紧箍拉钩-普通

9500

3

刚带抱箍-普通

48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报价不含税金额200000.00元人民币(分项响应报价不得高于预估明细表中预估单价,详见报价文件)。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入围一家,份额为100%。

1.5合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6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0天内到货(以最终成交承诺为准)。交货地点:白城地区。

1.7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以最终成交承诺为准)。

1.8付款比例:框架协议,按订单支付,一次性100%支付。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以来同类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同类业绩的合同累计金额在23.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代理商要求: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采购项目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采购项目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3.1询比文件的获取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1日80时30分至2025年03月2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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