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度渗滤液处理系统纳滤膜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建设内容为4×5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4×10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渗滤液处理系统纳滤膜20支,型号为NF270-400/34i、RL8040F 400或NF8040同等型号及以上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供应商服务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马路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货到现场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合同,附合同关键页(封面+项目范围及内容+签字页)。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2)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3)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6.被列入下述(1)(2)(3)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1)与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交易的供应商且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评价不合格或“灰名单”;(2)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3)被列入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7.所有膜均须采用原装进口,并提供原产地证明。8.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同时,已授权代理商参与响应报价的制造商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响应报价。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0日 到 2025年03月2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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