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9386元(全年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559386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采购需求:拟采购1家服务单位为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食堂提供所需(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干调类、冻货类、蛋禽鱼类、青菜类、水果类等)食材,具体内容详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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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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