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榆林煤制清洁燃料升级示范项目总体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0

榆林煤制清洁燃料升级示范项目总体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2-GF09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煤制清洁燃料升级示范项目总体设计服务项目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延长榆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选址于靖边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化工园,项目总体规划500万吨/年煤基清洁燃料及化工产品,先期启动建设240万吨/年煤基清洁燃料和高端新材料项目,配套建设榆横矿区乌苏海则1号、西红墩和海测滩三个煤矿。先期项目占地9954亩,总投资529亿元。项目新建6×100000Nm³/h空分(含空压站)、9×220000Nm³/h煤气化、2×850000Nm³/h合成气净化、3×6万吨/年硫回收、3×80万吨/年油品合成、90万吨/年烷烃转化、20万吨/年聚甲基丙烯酸甲酯(MMA-PMMA)、30万吨/年聚丙烯(PP)、2×10万吨/年POE、2×2.5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3万吨/年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3万Nm³/h电解水制氢、400万吨/年CO?捕集等13套工艺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全厂系统性工程。

(二)招标范围:按照《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编号SPMP-STD-EM2002-2016)范围和深度的要求编制榆林煤制清洁燃料升级示范项目总体设计文件,协助招标方开展有关总体设计阶段等相关工作,本次总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全厂系统性工程、服务性设施、厂外工程系统、物流设施及临时设施等。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为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或石化、化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提供设计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时间包含在2023年7月至今,至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5.投标人具有煤制油项目的总体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初步)相关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业绩合同及与业绩对应的一张发票);

6.外省企业入陕需按照陕西省建设厅要求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陕西政务服务网”录入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所有录入和登记程序,可以在陕西省建设厅“企业库”中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7.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两家。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本条第1、2、7项资格要求,根据联合体分工内容分别提供本条第3、4项资格要求,至少一家提供第5项目业绩,外省设计企业需要提供第6项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20日到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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